王倩彧律师亲办案例
恋爱期间的“亲情卡”“亲密付”等代付行为属于赠与or借贷?
来源:王倩彧律师
发布时间:2023-02-24
浏览量:726

前言

恋爱期间,一些情侣为了表达爱意会在微信或支付宝中为对方开通“亲密付”“亲情卡”等相关代付业务,即一方在线上支付时可以选择划扣绑定亲情卡一方的银行卡余额。然而,这种代付行为是借贷还是赠与?情侣分手后,往往各执一词。


案例解析

小明和小丽确定恋爱关系后,小明为小丽开通了微信的亲属卡及支付宝的亲情卡业务。恋爱期间,小丽用亲情卡和亲属卡累计付款5万余元。但是好景不长,二人分手后,小明向法院主张亲密付款项均为借款,要求小丽退还5万余元代付款,却被驳回,关键就在小明无法证明存在借贷合意。从法律上来看,小明和小丽之间要成立借贷合同关系需要有两个条件,一是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合意,二是款项实际交付。

该案中,亲密付款项有几百笔,且金额极其不规则,考虑到一方为另一方开通亲情卡、亲属卡,开通过程中会有“赠予”“赠送”的提示,对于无法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的部分,因此不宜认定为借贷关系。所以,小明主张小丽消费亲密付构成借贷关系,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实践中,对于确有证据证明存在借贷合意的款项的部分,可以认为存在借款的性质。


律师提醒

1.    不要随意开通亲属卡或亲情卡。

尽管在开通相关业务时,系统会让开通人在爱人、父母、子女等亲属身份中进行选择,但事实上系统并不会对其真实身份进行审核,本质上你可以选择任何人进行赠送,这本身就是一种风险;


2.   开通亲属卡或亲情卡时一定要谨慎设置消费上限。

使用人在实际使用亲密付功能进行支付时无需告知开通一方,也无需经过其同意,故开通一方往往后知后觉到银行卡余额减少。如不合理设置消费上限,则可能给开通一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   要正确理解亲密付功能的赠与性质。

尤其是情侣之间开通亲密付的,开通一方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一旦分手,这些钱还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要回来,事实上往往会人财两空;


4.   情侣之间在互相转账或开通亲密付业务时最好将款项性质及用途标注清楚,避免在分手时产生争议。

不仅是亲属卡,情侣之间涉及大额资金往来,均应注意转账时要备注好用途并保留好相应凭证及支出明细。纠纷发生后应妥善处理,保护好双方隐私,通过合理合法手段主张权利。同时也不要以出具借条、欠条等形式表达忠诚、爱意,如不存在借贷关系,应慎重出具书面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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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倩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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