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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取保候审后的流程怎么走
来源:北京尚权合肥分所律师
发布时间:2023-02-23
浏览量:72

导读:

经济犯罪取保候审后被取保人应该遵守相关规定,即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需经过执行机关批准;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有变更的,需要在规定是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不得毁灭、伪造证据等。


一、

经济犯罪取保候审后的流程怎么走

  经济犯罪取保候审后应该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

经济犯罪取保候审的条件

  提醒您:经济犯罪取保候审的条件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有效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

不能取保候审有哪些情况

  1.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刑罚的;

  2.累犯、惯犯或同类前科的重犯;

  3.流窜作案的;

  4.曾被取保候审而有逃避或其他妨碍刑事诉讼行为的;

  5.可能对被害人、证人、鉴定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或财产进行侵害的;

  6.可能逃跑、自杀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的;

  7.一人犯有数罪的;

  8.住址或者身份不明的;

  9.其他有碍侦查、起诉、审判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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