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坤玲律师主页
陶坤玲律师陶坤玲律师
188-1949-6207
留言咨询
陶坤玲律师亲办案例
签合同不合理怎么办
来源:陶坤玲律师
发布时间:2023-02-20
浏览量:70

一、

签合同不合理怎么办

  签合同不合理可以变更合同。

  因为合同的本质就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产物,所以如果存在不合理或者自己无法接受的条款的,是可以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来修改变更合同中不合理的条款的。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不签订该合同,自己未签字的合同,将无法对自身产生法律约束力。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二、

请求变更合同的法律规定

  请求变更合同的法律规定如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所谓重大误解的合同,是指行为人因对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认识而使意思与表示不一致的合同。

  2.显失公平的合同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虚假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胁迫,是指因他人的威胁和强迫而陷入恐惧作出的不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三、

请求变更合同内容

  1.变更标的;

  2.标的物数量增减;

  3.价款或报酬的增减;

  4.改变履行方式;

  5.违约金的变更等。

  合同变更指的是合同当事人经过协商,一致对合同进行变更,合同变更必须经过必要的批准、登记的手续,手续齐备方可变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就变更合同内容协商一致后,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必须依照规定相关手续才能发生变更的效力。


以上内容由陶坤玲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陶坤玲律师咨询。
陶坤玲律师专职律师
帮助过539好评数1
  • 咨询解答快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29层、10层、11层(01-04单元)
188-1949-6207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陶坤玲
  • 执业律所: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1*********693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广东
  • 咨询电话:
    188-1949-6207
  •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29层、10层、11层(01-04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