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振华律师亲办案例
盗掘古墓罪量刑标准
来源:谢振华律师
发布时间:2023-02-18
浏览量:1212

盗掘古墓罪,我国修改后的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了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以上内容由谢振华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谢振华律师咨询。
谢振华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2424好评数38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西安市太华北路大明宫万达广场三号甲写字8层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谢振华
  • 执业律所:
    陕西维谨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6101*********044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陕西
  • 地  址:
    西安市太华北路大明宫万达广场三号甲写字8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