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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钱没给怎么办
来源:朱娅娟律师
发布时间:2023-02-17
浏览量:1032

导读:

合同到期钱没给的处理方法是双方当事人协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合同等相关材料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到期未能履行的情形包括合同标的物被他人善意取得;标的灭失;标的被政府征收等。


一、

合同到期钱没给怎么办

  合同到期钱没给,首先可以和对方当事人协商要求其及时履行他的义务,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

  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二、

合同到期未能履行的情形

  合同到期未能履行的情形如下:

  1.合同标的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

  2.合同标的已被政府征收或已被法院执行;

  3.合同标的已灭失;

  4.合同无效或合同被撤销等情形。

  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

合同签了没付钱生效吗

  合同签了没付钱生效。合同只有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等情形下才不生效。

  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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