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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落户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来源:韩海花律师
发布时间:2023-02-15
浏览量:455

导读:

房子落户需要的手续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政策条件才可以成功落下户口,落户口需要携带的资料包括准迁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一、

房子落户需要什么手续办理

  房子落户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1.准迁入程序,带着房权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2.准迁出程序,带着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若有违纪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

  3.编户号受理,带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4.派出所落户。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根据居委会编的户号同意迁入,并对号入座,把材料档案输入微机,迁入户口完成。

二、

不是房主,房子能落户口吗

  如果要落户的人与房产所有权人存在亲属关系或配偶关系的话,那么即使不是房主也是可以落户口的。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三、

房子落户需要的材料

  1.非本户籍人口的区域迁移的,携带《准迁证》《入户申请表》;

  2.投靠人以及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需要注意的是,这是需要原件和复印件的;

  3.亲属关系的证明,如《结婚证》等;

  4.迁入地的合法固定住所的证明

  5.迁入地的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

  6.入户人员的1寸证件照片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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