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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合同双务合同区别
来源:周阳律师
发布时间: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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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有偿合同双务合同区别主要在于划分标准不同、外延归属不同、是否存在等价不同。有偿合同的生效条件是合同是当事人的真是意思表示,合同主体适格,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等。

一、有偿合同双务合同区别

  有偿合同双务合同区别如下:

  1.划分标准不同。有偿合同对应的是无偿合同,划分标准是是否支付对价;双务合同对应单务合同,划分标准是是否互附义务。

  2.外延归属不同。有偿合同不一定是双务合同,如有偿借款合同是有偿合同,但不是双务合同;而双务合同一定是有偿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是否存在等价不同。有偿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一定是等价的。如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者经过公证的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有义务交付赠与物,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受赠人的义务与赠与人的义务是不等价的。

二、有偿合同的生效条件是哪些

  有偿合同的生效条件:

  1.意思表示真实;

  2.合同主体适格,即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

  3.合同形式或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有偿合同包括哪些

  有偿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建筑合同、运输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供电、水、气热力合同等合同类型。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在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的同时,必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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