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同签署生效后,相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合同签署生效后,其对签署合同的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或另多方可以要求其履行,并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如有)和法律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既可以直接向其主张,也可以提起仲裁(如有约定)或诉讼,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向其主张。合同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对合同当事人不再有约束力。
2、 因被欺诈或重大误解签署了合同,有什么办法解决?
可以与合同相对方协商解除合同或变更其内容;如果达不成一致,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被欺诈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申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如有约定)予以撤销,且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最长五年。注意,各个期限非常重要。要及时主张权利。
参考法律:《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