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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案怎么起诉别人

作者:郑云清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23-02-09 10:20 浏览量:62

  一、诈骗案怎么起诉别人

  诈骗案不用起诉别人,诈骗案件属于刑事公诉案件,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诈骗罪应当由公安机关管辖。如不能构成刑事立案条件,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履行相应责任、承担相应赔偿。起诉需要向法院提供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量刑是什么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及以上的。

  《“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三、诈骗罪管辖法院该怎么确定

  诈骗罪管辖法院一般是根据犯罪地确定,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六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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