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海燕律师亲办案例
工地出了事故施工员有责任吗
来源:唐海燕律师
发布时间:2023-02-06
浏览量:199

导读:

工地出了事故施工员是否有责任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如果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违反规定导致意外事故发生的,施工人员要承担责任,工地受伤老板不赔偿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一、

工地出了事故施工员有责任吗

  工地出了事故施工员是否有责任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如果该人员的死亡是由于其他施工人员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而造成的,则施工人员有责任。

二、

工地受伤老板不赔偿怎么办

  工地受伤老板不赔偿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由用人单位偿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老板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

工地受伤能报农村医保吗

  工地受伤不能报农村医保。提醒您,在工地上意外受伤属于工伤保险的范畴,是不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报销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以上内容由唐海燕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唐海燕律师咨询。
唐海燕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6121好评数27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唐海燕
  • 执业律所:
    广东新师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1*********807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