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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空置究竟要不要交物业费?

作者:孟翔  更新时间 : 2023-02-06  浏览量:68

基本案情:

小王常年在外务工,平时省吃俭用,终于在老家的县城首付了一套房子,小时候因家境贫穷受的的那股子穷酸气,一下子就得到了释放,这让小王十分得意,在同开发商办理收房,又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后,小王便又赶忙回到了大城市,努力赚钱月供,由于小王一直在外做事,所以没有缴纳物业费,期间物业公司也多次催缴,但是小王认为自己并没有入住小区,没有实际享受物业的服务,是不应该缴纳物业费的。

争议焦点:

房子空置,小王究竟要不要交物业费?

律师观点:

小王作为业主,与物业公司依法签订物业服务协议,虽然小王声称并未实际居住,也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但是物业服务的范围主要是针对小区公共区域及共用设施设备,目的是为了维护和保障小区的正常运转,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其中物业管理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小区卫生天天打扫,公共秩序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是一分不少的支出,本案例中小王放弃个人权利并非免除公共义务的理由,不管小王住与不住,物业服务是正常进行的,所以理应缴纳物业费。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944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以上内容由孟翔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孟翔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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