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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女的继承权问题
来源:程智华律师
发布时间:2023-02-03
浏览量:167

1、养子女是否能继承其亲生父母的遗产?

《民法典》第1111条,从收养关系建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应当按照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法律处理;养子女和养父母的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关系的建立,导致养子女与亲生父母和其近亲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

因此,依据《民法典》1111条第2款规定,在收养关系建立后,养子女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养子女也不再享有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2、养子女是否可以代位继承养父母的财产?

《民法典》第1111条第1款规定,收养关系建立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血亲子女、父母之间的关系相同,若出现代位继承,则可以由养子女代位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15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的养子可以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亦可代位继承。

3、养子女没有履行对养父母赡养义务,是否有继承权?

按照《民法典》第1111条第1款,收养关系建立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与《民法典》中所述的“子女与父母”的关系相同,而养子女对养父母不尽孝,也有继承权,但按照《民法典》1130条第4款的规定,有抚养能力、有抚养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养父母离婚后,养子女是否可以向养父母索取抚养费、继承权?

《民法典》第1111条第1款规定,收养关系建立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与《民法典》中所述的子女父母的关系相同,离婚时,养子女和亲生子女一样,可以要求抚养费,也可以继承遗产。

5、养子女对亲生父母赡养较多,是否可以继承其遗产?

可酌情分得亲生父母的遗产。

《民法典》第1131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最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十条规定,如果被收养人既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又对养生父母较多的,那么,除了按照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之外,还可以根据民法典1131条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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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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