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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已死”,该如何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作者:王雨露  更新时间 : 2023-02-01  浏览量:48

婚姻是大事,也是要事。

我们都渴望婚姻能带来美满的家庭,和未来生活的甜蜜和美好。可在现实生活中,却又有着太多糟糕的婚姻。

爱已不在,婚姻濒临破裂,极度痛苦的双方在不能达成协议离婚的情况下,一方寻求法律途径,希望给这段失败的感情生活做一个了结,却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为什么?


法院为何不轻易判离婚?

因为夫妻感情是婚姻关系的基础,所以在离婚案件中,法院是否判决离婚,一般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标准。

众所周知,我国对于婚姻一直有劝和不劝分的传统。所以在离婚诉讼中,法院首先会劝双方和好不离婚,不会仅因一方起诉就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尤其是在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时,在不具备法定离婚情形的离婚诉讼中,法院一般都不会判离。

因为站在法院的角度来考虑,如果一方坚称夫妻感情尚存,希望能继续好好生活,对于此种情形,法官通常会给被告一个机会,希望双方都能够珍惜眼前,维系夫妻关系,判决驳回起诉。

当然,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已经「名存实亡」,法院也应当准予离婚。

但从某些角度来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夫妻之间感情问题,想通过举证证明似乎并不容易。

那么我们在起诉离婚时,该如何表达自己「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呢?


以下7种情形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围绕这7种情形进行举证,调解无效的,法院一般准予离婚:

1、对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当然,在实践中一个人同时办理两张结婚证的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但对方与第三人办结婚宴的证据、孩子出生证明上父母的名字,或是有邻居证人证言,证明对方与第三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是一方写下的保证书、悔过书证明确实有婚外情的事实存在,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

2、对方存在家暴、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遭遇家暴后的报警记录;医院的伤残鉴定;向妇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投诉及调解的证据;邻居的证人证言,甚至是施暴者自己写下的承认家暴等恶劣事实的悔过书等等。

3、存在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证据

参与网络赌博的记录或是线下赌博,购买毒品,家中吸食毒品的物品拍照,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或劳动教养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或是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对赌博、吸毒等行为的教育材料,以及亲属、朋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夫妻之间确实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且已经满两年的证据。比较有力的证据是夫妻签订的分居协议和第一次判决不离婚的判决书中已确定的分居事实,其次分居住出来的租房合同、邻居证言、居委会居住证明、暂住证、双方通话聊天内容等都可作为证据。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证据

比如一方婚外情、一夜情、长期嫖娼等证据,均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类证据不能是人为制造或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

曾经有一位当事人通过在对方手机里安装窃听器获取了对方与第三人暧昧的谈话内容,但这种通过非法手段,或是侵害别人的合法权利而取得的证据,法庭上很可能不被认可。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诉讼离婚的证据

这种情况通常需要向法院单独提起,且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有可能被法院宣告失踪。如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和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等。

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的证据。


不知道如何证明感情破裂

该怎么办?

也许有朋友会说,以上这些情况过于极端。如果既没有家暴、也没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但确实已经被破裂的婚姻折磨得痛苦不堪,也看不到未来,不知道如何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该怎么办?

分三步走,一般都可以顺利离婚。

第一,从家里搬出去住

断绝与对方的没必要的往来,确定分居的事实。

第二,马上起诉

记得在庭审中举证你们确实已经分居的事实。即使这次起诉不判离也没有关系。

第三,继续分居满一年后再次起诉

因为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已经固定了你们分居的事实,即使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破裂,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都会判离婚。


写在最后

有人说,结婚或许可能一时冲动,但是离婚往往才需要更大的勇气。抛开感情不说,涉及到责任划分、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权等重重问题,即使想友好体面地结束都不那么容易,何况大多数是一场伤筋动骨的拉锯战。

作为一名专业的婚姻律师,我从不鼓励大家一对婚姻不满意就离婚,因为任何一段婚姻都需要用心经营、互相包容,经历过鸡毛蒜皮的磨合,才能拥有细水长流的深厚感情。但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婚姻已死”,维系夫妻关系对于彼此便只有痛苦,趁早解放彼此,无论是从夫妻双方还是出于避免当事人诉累、节省司法成本都很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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