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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借款人不还钱怎么起诉

作者:徐广飞  更新时间 : 2023-01-05  浏览量:128

导读:

民间借贷借款人不还钱要想起诉,只需要在诉讼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即可,起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的基本身份信息、具体的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一、

民间借贷借款人不还钱怎么起诉

  民间借贷借款人不还钱起诉只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即可。找法网提醒,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

民间借贷清偿顺序规定

  民间借贷清偿顺序规定如下:

  1.民间借贷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

  2.几项债务均到期,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

  3.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

  4.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

三、

民间借贷的举证责任分配

  民间借贷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如下:

  1.民间借贷关系的存在,由出借人举证证明

  出借人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其他证据。即便出借人持有的债权凭证上没有出借人的姓名或名称时,一般可推定其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如被告要否定未载明债权人姓名或名称的持有人身份,不能通过简单否认的形式,而必须采用有事实依据的抗辩形式。

  2.借款是否实际交付给被告及借款数额由原告举证

  3.借款是否偿还及偿还数额、时间等由被告举证

  4.被告提出民间借贷关系的,由被告负担举证责任

  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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