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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
来源:赵桀律师
发布时间:202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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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男女平等,照顾无过错方、子女方、女方权益,发挥物的最大效益等原则进行判决。


一、

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

  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由双方协议处,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找法网提醒,这主要是指: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三、

夫妻一方赠与共同财产有效吗

  夫妻一方赠与共同财产,未经另一方同意,是无效的。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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