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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下的彩礼纠纷问题
来源:程智华律师
发布时间:2023-01-04
浏览量:84

彩礼问题现在已经成为大多数未婚青年头疼的问题。送彩礼本该是为了促成男女双方结为合法夫妻的重要环节,但随着近些年父母催婚、骗婚的情况逐渐增多,不少半只脚踏入婚姻殿堂的年轻男女们也不愿意将另外半只脚踏入婚姻。这些中途分手的未婚青年自然留下了不少问题,其中就包括彩礼的“去留”问题。

 根据规定,凡是没有领证的、领证了但没有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为在婚前给付彩礼而生活困难的,都可以请求返还彩礼。当然,后两种情况还需要以双方离婚为前提。


由此可见,如果男女双方最后并未结为合法夫妻,原则上是可以退还彩礼的。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男女双方已经按照当地风俗举行婚礼,且有实际共同生活的情形。那么,即使双方并未领证,男方也不能无理由要求女方返还所有彩礼。


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还会考量更多的因素,比如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彩礼金额是否适配等。因此,彩礼返还的范围还应综合考虑涉案情况灵活认定。实际情况中,双方虽然未共同生活,但只要共同消耗了彩礼,一方就不能要求另一方全额返还彩礼。


综上所述,彩礼是否应该返还关注的是双方之间是否实质性的形成了长久、稳定的关系,如果另一半不是良人,也请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坚定地捍卫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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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程智华
  • 执业律所:
    湖北尊而光(上海)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4201*********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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