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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关系诉讼中的亲子鉴定

作者:应娅婷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22-12-22 10:38 浏览量:102

亲子关系诉讼中的亲子鉴定

本周我们来看亲子关系当中的一些法律问题。亲子关系案件。可能最近这几年,有一个问题是比较热的问题就是亲子关系诉讼中的亲子鉴定。亲子关系鉴定在亲子关系认定案件当中应该不应该启动亲子鉴定,在什么情况下启动,在什么情况下不应该启动。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了亲子鉴定的两种情况:

【第一种】: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以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第二种】: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亲子关系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拒绝鉴定将导致法院推定另一方主张成立的法律后果。


也就是说一方要求亲子鉴定,另一方不配合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作出这样的规定当然是很好的。当然这个规定也存在一定问题,亲子关系诉讼属于身份关系诉讼,主要包括否认婚生子女和认领非婚生子女的诉讼,即否认法律上的亲子关系或承认事实上的亲子关系。


在处理有关亲子关系纠纷时,如果一方提供的证据能够形成合理的证据链条证明当事人之间可能存在或不存在亲子关系,另一方没有相反的证据又坚决不同意做亲子鉴定的,即可以推定请求否认亲子关系一方或者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而不配合法院进行亲子鉴定的一方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这是亲子鉴定的广泛适用,它又是被适用于这两类案子当中比较多的,一类就是否认婚生子女,另一类就是非婚生子女的认领。



DNA鉴定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其实任何技术都是一把双刃剑,它如果用得好那么可能会造福于人类,如果用得不好可能会对人类产生一些危害,可能会带来一些麻烦困扰。我不赞成现在有一些医疗机构所做的那些营销类型的那种亲子鉴定的技术推广活动,做的那些广告说这个鉴定多么好,多么准确大家都来做鉴定,现在鉴定已经多么普遍,很多男人对自己妻子不太放心的,有一点怀疑的就会带着孩子悄悄的做亲子鉴定,弄不好的话可能会造成一种很不好的后果。这个技术被滥用,滥用以后很可能它会造成一种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后果。



当然这个后果是比较极端的,但是起码会造成一种夫妻之间的不信任,会离间夫妻关系,会影响到亲子关系,这是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发展,这都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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