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致人死亡如何进行认定?
作者:周云卿 更新时间 : 2022-12-20 浏览量:82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非法拘禁致人死亡,是指在非法拘禁过程中,由于捆绑过紧、用东西堵住嘴导致窒息等,致使被害人死亡的,以及被害人在被非法拘禁期间不堪忍受而自杀身亡的,即非法拘禁过程中“拘禁行为本身”过失致人死亡,仅定非法拘禁罪一罪,作为该罪的结果加重犯,只要是拘禁行为本身的正常因果流程发展所导致的死亡,均认定为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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