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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证据审查标准是什么?

作者:周云卿  更新时间 : 2022-12-20  浏览量:51

1.对被害人的言辞证据采取最低的标准,即被害人能够理解真实和虚幻的差别,能够观察、记住并且用简单的语言描述案发时的情形,该语言符合其年龄、智力与认知发展水平,被害人也能够理解说真话的义务就已达到采信的标准。

2. 采取宽松的印证规则。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由于其隐蔽性,加之未成年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法律意识和证据保存意识,案发后往往缺乏直接证据,这就需要采取宽松的印证规则,印证只是判断被害人陈述可信性的一种方式,并不是唯一的方式。

3. 建立以未成年被害人陈述为核心的证据锁链。性侵未成年案件由于其特殊性、隐蔽性,证据采集的困难性等特点,性侵案件往往只存在言辞证据,而被害人的陈述是认定案情的一项重要证据。为严厉地打击此类犯罪行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应建立以未成年被害人陈述为核心的证据锁链,且该证据锁链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即可,不能仅仅狭义地解释为“各江捉之间相互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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