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素满律师
王素满律师

找法网律信通认证律师

服务更有保障

  • 信誉深度认证律师
  •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
  • 收费合理标准
  •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
副主任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专业领域:婚姻家庭 涉外纠纷 合同纠纷 公司企业 继承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190-3111-2810

接听时间:08:00:00-23:00:00

当前位置:找法网 > 石家庄律师 > 裕华区律师 > 王素满律师 > 律师文集

金融机构是否适用民间借贷的判断标准

作者:王素满  更新时间 : 2022-12-19  浏览量:106

根据《新民间借贷纠纷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金融机构是否适用民间借贷纠纷裁判规则,判断标准如下:

    1、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从事贷款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民间借贷纠纷。

    2、对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区别对待:

    (1)从事证券或保险及其衍生业务的金融机构,如其参与民间借贷,应当适用民间借贷纠纷。

     (2)由银保监会监管的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比如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如果其从事贷款业务,属于经审批的金融业务范围,不适用民间借贷。

     (3)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金融机构,比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该类金融机构是经过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其从事放贷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民间借贷纠纷。


以上内容由王素满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王素满律师咨询。

王素满律师 副主任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专业领域:婚姻家庭 涉外纠纷 合同纠纷 公司企业 继承

手  机:190-3111-2810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 在线短信咨询

(接听服务时间:08:00:00-2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