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秋英律师亲办案例
“入室捉奸”的法律风险(上)
来源:庄秋英律师
发布时间:2022-12-16
浏览量:477

最近经常有人来咨询强行破门捉奸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我一般是不主张当事人“捉奸”的,且不说要付出的成本和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就算捉奸成功,其收益其实也不像一般人想象的那么多(这个下次再展开讲)。

很多人大抵是被自己的复仇欲望所控制,那种复仇得值的快感让人无法理性思考行动得失,其实稍作思考就会发现“捉奸”绝对是一件费力不讨好的事情。没捉到会让你有挫败感且对感情也是一种伤害,而捉到了呢,只会让你因为背叛更受伤,也许你不会承认这种受伤的感觉,以为有的只是愤怒,可事实上,愤怒只是你用来掩饰受伤的外显情绪而已。

与其深陷其中,不如一别两宽向前看,为什么要和一个不爱自己还不负责任的人纠缠不清、耗费心力呢?

作为家事律师,我整理了“入室捉奸”可能违反的法律条款以及可能的法律后果供大家学习。法律责任主要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构成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该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以上为法条内容,下期再来学习几个因夫妻一方入室捉奸引发的刑事案件和民事赔偿案件,看看什么程度的捉奸行为会引起怎样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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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庄秋英
  • 执业律所:
    江苏锦同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20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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