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影响下劳动仲裁案件的发展变化
作者:胡美凤 更新时间 : 2022-12-15 浏览量:196
六月份上海解封后,劳动人事领域的法律咨询激增,这些咨询主要围绕封控期间的工资发放、企业直接或变相裁员如何拿到赔偿,以及老板跑路拖欠工资如何维权等方面。
其中部分争议会通过协商、调解等非诉方式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就需要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程序。
相对于疫情前,今年下半年的劳动仲裁案件明显有了新的变化。笔者仅从个人接待的法律咨询和代理的仲裁案件出发,说说感受比较深的几个方面。
一、高收入劳动者比例显著提升
下半年以来,笔者代理的劳动仲裁案件中,劳动者的平均工资达到了17000元/月。此外,还有好几位咨询的客户,月均工资都远超三倍社平工资。
2021年上海社平工资11396/月,不管是经济补偿金还是违法解除赔偿金,都受三倍社平工资限制,在工作年限短的情况下,甚至出现2N赔偿低于N+1的情况。
企业在对付高收入员工时,手段也更加“迂回”,经常采取的方法是“挑毛病”,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调岗架空,逼迫员工干不下去主动走人。有人甚至因此压力过大患上抑郁症,问我能不能告公司要精神赔偿。
而前些年申请劳动仲裁的劳动者中低收入群体的比例是很高的,这些人多在不正规的小公司上班,仲裁请求多为确认劳动关系、未签合同双倍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等。
二、被动离职的劳动者占大多数
据说今年的就业形势很严峻,很多高校毕业生找不到工作。确实,企业都忙着减员,主动给经济补偿金让走的也占比不少。给了N,还有员工跟我咨询,仲裁能争取2N吗?能争取N+1吗?碰到这种,我都是劝别折腾了,赶紧拿钱找下家。
这算是有良心的企业了,还有在微信群里一句话就解散公司,员工工资都不发的老板。或是上面提到那种,运用各种手段逼你走人的公司。
有咨询的客户跟我说,再难也要坚持到年后,好几个猎头都说合适的岗位要等到明年三月份才有。相比经济形势好,就业机会多的时候,大家普遍更谨慎了,一不痛快拍拍屁股走人的少了。反映到仲裁领域,申请人中被动离职的占了大部分。
三、劳动者维权难度增大
2018年笔者曾代理一起用人单位二审的劳动争议案件,该案一审阶段员工胜诉,判决后单位不服委托我们上诉。在二审法官的组织下,最终员工做了让步,调解结案。当时法官的说法是,要保障营商环境,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还是要保护的嘛。
很多劳动者在找到我们的时候,都会说,法律不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吗?
确实,《劳动合同法》从内容上看是有利于劳动者的,甚至被不少人认为过于偏重保护劳动者而争议不断,颁布后要求修改的声音一直没有消失。
但是一是法律不可能事无巨细,存在模棱两可的酌定空间;二是法律上的事实与普通人认为的事实不能等同,如果不懂法定程序和举证规则,往往提交不了法律上需要的证据。
法律规定本身是保护劳动者的,但走司法程序并不会偏袒劳动者,打官司只会保护知法懂法善用法的人。尤其是在经济下行的形势下,无论是仲裁委还是法院,对劳动者的举证责任只会越发严苛,证据上稍微有点瑕疵都可能面临仲裁请求不被支持的困境。
笔者今年代理的有几起案件,在仲裁阶段要么不被支持,要么支持的金额远低于预期,都是起诉到法院后据理力争,据法力争,最后取得了不错的结果。还有代理老师起诉某著名在线培训机构的案件,明显的违法解除仲裁只支持经济补偿金,起诉到法院后迟迟没有开庭消息。
大量的仲裁案件都要起诉到法院,一审后甚至还要二审,导致劳动者的维权成本增加。没有专业人士帮助,依靠劳动者的弱势地位就能轻松胜诉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按某些人的说法,现在谁弱势还不好说呢,企业也不容易呀。
结 语
这算是一篇小小的年终工作总结,其实也是2022年的一个缩影,这一年来各种变化都实实在在或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着我们每个人的生活。
《荀子•修身》言:“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则未来可期”。意思是道路险阻又漫长,但是走的话就会到达目的地,坚持不懈,美好的未来就值得期待。魔幻的2022年就要结束了,新的一年即将开始,以此结尾,与君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