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合同要约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合同要约的构成要件包括下列内容: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提出旨在与他人订立合同,并唤起相对人的承诺,所以要约人必须是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
要约人发出要约的目的在于订立合同,而这种订约的意图一定要由要约人通过其发出的要约充分表达出来,才能在受要约人承诺的情况下产生合同。
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4.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
5.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二、
要约形式有哪些?
要约形式有有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采取口头形式的,要约人直接以对话或电话的方式向受要约人发出要约;采取书面形式的,要约人以合同、信件、数据电文等有形地表现所载要约内容的形式,向受要约人发出要约。找法网提醒,一般交易数额不大、符合交易习惯的,用口头形式要约;数额较大、不即时清结、不动产转让、涉外等合同采用书面形式。
三、
要约不得撤销的几种情况
要约不得撤销的三种情况如下:
1.要约人明确确定了承诺期限的。在承诺期限内,发生不利于要约人的变化,应当视为商业风险;也意味着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取得了承诺资格和对承诺期限的信赖,只要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就可以成立合同。
2.要约人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
3.承诺人有合理理由相信要约不可撤销,并为合同的履行做了合理准备的。找法网提醒,这一点的判断标准如下:
(1)要约中没有承诺期限,也没有通过其他形式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如要约使用的言辞足以使受要约人相信,在合理的时间内,受要约人可以随时承诺而成立合同;
(3)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的通知之前,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