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归一方,是否需要过户?
作者:易轶 更新时间 : 2022-11-25 浏览量:218
关于房产纠纷,在离婚案件中,并不少见。
离婚后房产归一方,是否需要过户?听听婚姻家庭律师怎么说?
如果您是通过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解除婚姻关系的,双方在已备案的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归一方,协议生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因未办理登记手续,并未发生物权变动,只有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才会发生物权变动,因此建议享有房屋一方尽快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保障自己的权益。然而,如果此房屋仍有贷款未偿还,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一般不会同意办理过户手续,具体需要咨询银行的态度。
如果您是通过诉讼即判决书、调解书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那么自法律文书生效时物权便已发生变动,房屋已归该方所有,房屋所有人可以携带生效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等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如果另一方不配合的情况下,可以直接依据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直接办理变更手续。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我们必须接受离婚的事实,该分清的分清楚,才能真正各自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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