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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做几项

作者:马恩杰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22-11-23 17:53 浏览量:96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做的事项是损伤程度鉴定、伤残程度鉴定、因果关系鉴定、保险理赔鉴定等。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费用先由鉴定人垫付,最后由责任方承担。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做几项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做以下几项:

  1.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

  3.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

  5.保险理赔鉴定,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7.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损伤后休息时间长短的合理性判断。

  8.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医疗依赖程度鉴定,损伤致残后对护理及医疗的依赖情况判断。

  9.致伤物推断或损伤机理分析,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分析损伤形成机理。

  二、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费用谁承担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费用由鉴定人先垫付,责任方最后承担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找法网提醒您,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过错大小承担费用。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三、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用哪个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用哪个标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找法网提醒,最新发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比过去的《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提高了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可以构成十级伤残的,可能在新标准实施后构不成伤残等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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