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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属于业主共有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时间:2022-11-22 11:22  浏览量:76

《民法典》第282条新增规定,不管是建设单位,还是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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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慧
梁慧·专职律师 广东-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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