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修律师亲办案例
防止客户被业务员跳槽时带走只需做好这三点
来源:李永修律师
发布时间:202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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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员在离职时带走公司重要客户的情况时有发生,老板为此也非常头痛。其实,防止重要客户被业务员带走,是有很多方法可以采用的,做好以下三点,就可以解决客户被业务员带走的烦恼了。

       第一,商业秘密保护方法,即把客户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商业秘密通常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秘密性、能为企业带来竞争优势、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商业信息。

客户信息要想成为商业秘密,就要进行一些加工。如:将客户的联系方式、交易习惯、价格底线、产品需求量、品质要求、交货的时间要求、客户的关键人及联系方式、公司为开发客户所投入的时间、精力等经整合后,或将公司的客户名单及有关信息等,集合为一个信息进行保护,成为其他人不能轻易获得的信息,即可作为公司的商业秘密。当然,要作为商业秘密保护,必须要有配套的保护体系,如规章制度、保密文件、秘密场所划分与管理、秘密标识、保密协议等系列措施,告知员工有保密义务。员工带走客户即侵犯了公司的商业秘密,轻则可以通过民事索赔方式要求赔偿损失,重则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因此,采取商业秘密保护的方式,是防止客户被员工带走的重要方式。

       第二,竞业限制方法,即与业务员、高管等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限制其在离职后二年内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业务员如果违反此协议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失赔偿责任。同时,竞业限制方法也是商业秘密方式的补充,以防止员工利用因个人情感、个人信赖等而由客户主动要求与其进行合作的抗辩。

       第三,在竞争产品上采用知识产权保护方法,如采取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专项或综合的保护方法。对容易被反向工程破解的技术,采取专利方法保护,对产品的生产、装配等技巧不易被第三破解的“技术决窍”,则采用商业秘密的保护方法。这样,即使业务员与客户建立联系,但因担心侵犯公司的专利、著作权而不敢合作,或者由于产品的装配等使用商业秘密方式进行保护,其他人不能获得,使产品品质达不到相应要求,而使客户对公司具有依赖性,业务员即使想带走也带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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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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