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伍某保,女,年 月 日出生,汉族,住邵阳县九公桥镇某某村 组 号,身份证号,电话。
被告:陈某平,男,年 月 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龙川县龙母镇某某村 号,身份证号,电话。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
二、请求判决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借款利息20000元×4年×4.75%=3800元;
三、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含保险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是微信朋友,原告是一个心地善良、悲天悯人、容易动恻隐之心的人;被告在微信上说他女儿得了肺结核,需要大笔医疗费,原告一时就动了恻隐之心,想帮帮处于困境中的被告,于2018年8月7日借了20000元给被告做医疗费(详见银行转款凭证),没想到后来在微信上看到被告花天酒地,好像并不是一个被疾病折磨到穷困潦倒之人,于是向被告催促还钱,哪晓得被告不知感恩,以种种理由搪塞拒不归还借款。
另外,虽然原被告之间没有约定借款利息,但根据法律规定,在出借人催促借款人还钱之日起,可以计算利息。
综上所述,原告起诉的诉讼请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依据充分;为了不让忘恩负义的人寒了悲天悯人的善良人的心,保护向上向善的公序良俗的形成,请贵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邵阳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代理律师:邓琼泉
2022年9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