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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叫到公安局做笔录就立案了吗
来源:刘苛律师
发布时间:2022-11-15
浏览量:841

导读:被叫到公安局做笔录不一定就立案了,立案需要满足立案的条件,并且需要由公安机关出具立案决定书和立案通知书,报案人可以在立案后取得立案的书面回执,一般情况下,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案件都应当进行立案。


  一、被叫到公安局做笔录就立案了吗

  被叫到公安局做笔录不一定就立案了。立案是要有立案决定书和立案通知书的,立案是有书面回执的。笔录加你的签字是用来以后进行相关协查的辅助资料。法律规定,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接报案,都必须接受。除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以外,都必须网上登记。对群众上门报案的,要当场进行登记,当场接受材料,当场出具回执。

  二、公安局立案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公安局立案需要满足如下基本条件:

  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找法网提醒,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

  2.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3.属于该机关管辖范围

  三、公安局立案的来源

  公安局立案有如下来源:

  1.单位和个人的报案、举报

  报案是指单位和个人将其在工作和生活中所发现的犯罪事实报告给公安司法机关。举报,是指单位和个人向公安司法机关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事实的行为。

  2.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报案、控告

  报案,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将其人身、财产权利遭受侵害的犯罪事实报告给公安司法机关的行为。

  控告,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公安司法机关揭发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事实,并要求依法处理的行为。

  3.犯罪人的自首

  犯罪人在犯罪后、被发觉之前主动向公安司法机关投案的行为。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犯罪人自首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司法机关自行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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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
    刘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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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
    12207*********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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