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司法解释规定
作者:余希团队 更新时间 : 2022-11-11 浏览量:450
导读:违约金司法解释规定现还在拟定中,目前现行有效的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是《民法典》的相关内容,简单来说,违约金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数额和计算方式,但是不得过高,过高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调整。
一、违约金司法解释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我国违约金司法解释还在草案的拟定过程中,因为民法典生效后,此前关于合同的法律规定已然失效,仍需等待新司法解释的颁布。根据现行民法典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
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金);
3.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
二、合同违约金太高可以起诉至法院吗
合同违约金太高可以起诉至法院。对于违约金的数额,如果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为由向法院提出减少违约金请求,则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由出借方对实际损失进行举证。提醒您注意,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的,则只能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三、违约金与赔偿金有哪些区别
违约金与赔偿金有如下些区别:
1.是否写进合同。违约金是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只要合同中写进了违约金条款,那么一方当事人违约后就要按照合同中该条款的约定给付违约金。而赔偿金的给付是按照实际造成的程度来进行的,无论合同中有无相应的条款。
2.是否造成实际损失。由于支付违约金的条件是违约方有违约的事实,而不论对方是否存在损失。而支付赔偿金的前提条件不仅是劳动者有违约的事实。但是提醒您注意,违约金在过低的时候,可以适当要求提高或者请求对方支付赔偿金。
3.数额与实际损失的关系不同。由于违约金是事先在合同中约定的,而赔偿金是完全根据实际损失的大小来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