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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诉讼什么意思

作者:阮建国  更新时间 : 2022-11-08  浏览量:68

  一、中止诉讼什么意思

  中止诉讼的意思是指在诉讼过程中,诉讼程序因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中途停止的一种法律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等。

  二、诉讼中止和诉讼中断的区别是什么

  诉诉讼中止和诉讼中断的区别是:

  一发生的事由不同:前者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后者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

  二发生的时间不同:前者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后者在整个诉讼时效过程中。

  三法律效果不同:前者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后者重新计算。

  根据《民法典》第195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

  三、诉讼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过程中,诉讼程序因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中途停止的一种法律制度。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审判实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予以中止:

  1.作为原告的自然人死亡,需要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作为原告的自然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原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继承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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