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晓莉律师亲办案例
同居关系解除后共同财产怎样分割
来源:董晓莉律师
发布时间:2022-11-04
浏览量:441

一、同居关系解除后共同财产怎样分割

  同居关系解除后共同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找法网提醒您,如果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不予分割。

  二、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

  同居关系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同居关系解除子女归谁

  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期间生的孩子和婚生孩子是一样的,其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具体看孩子的情况、父母的情况而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但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也可由父亲进行抚养:如果母亲身患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是其他疾病,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母亲有抚养能力拒绝履行义务,而父亲要求抚养孩子的、其他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况。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如果一方父母愿意帮助其抚养孩子的,也是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因素之一。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以上内容由董晓莉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董晓莉律师咨询。
董晓莉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3264好评数1
  • 咨询解答快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董晓莉
  • 执业律所:
    上海九泽(杭州)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3301*********427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浙江-杭州
  • 地  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