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律师文集
不履行赡养义务是否丧失法定继承权?
来源:罗翔律师
发布时间:2022-10-25
浏览量:247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第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将丧失继承权。


  第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遗嘱继承人杀害法定继承人,既包括第一顺序人继承人杀害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包括第二顺序继承人杀害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如果被继承人以遗嘱方式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确认遗嘱无效。


  不履行赡养义务是否丧失法定继承权?


  第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所谓遗弃被继承人是指对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被继承人有扶养义务而拒不履行扶养义务,所谓虐待被继承人是指在被继承人生前对其从身体上或精神上进行摧残或者折磨。对遗弃被继承人的,不管情节是否严重,都将丧失其继承权,但继承人如果确有悔改表示且被遗弃人在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以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而定。如果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则丧失继承权,若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且被虐待人生前表示宽恕的,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第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所谓伪造遗嘱是指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制造假遗嘱,篡改遗嘱是指改变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的内容,销毁遗嘱是指将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毁灭。


  不履行赡养义务是否丧失法定继承权?


  大家可以看到,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并没有“不履行赡养义务”,所以不履行赡养义务并不当然丧失继承权,不履行赡养义务是否丧失抚养权需要视情况而定。在实践中,如果只是一般的不履行赡养义务,继承人并不会因此类行为当然丧失法定继承权。(附加:《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但《民法典》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第二种情况,如果不履行赡养义务只有情节严重,达到遗弃或者虐待被继承人的程度时,继承权当然会丧失。


以上内容由罗翔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罗翔律师咨询。
罗翔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1002好评数2
  • 咨询解答快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28号富力盈信大厦22楼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罗翔
  • 执业律所:
    广东乾敬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
    14401*********492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广东-广州
  •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28号富力盈信大厦2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