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虽然存在记满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但并不等同于他的驾照在事故发生时已经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3条、第25条规定可知,当驾照记满12分时,仅表明司机有违法行为,并不当然失去机动车驾驶资格。如果司机经过考试合格,驾照依然有效。只有在司机拒不参加学习也不参加考试时,驾照才会被停止使用。因此,司机在记满12分时仍持有自己的驾照,不属于保险合同中“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情形,保险公司应该赔付相应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