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冬律师亲办案例
失信和限高的区别
来源:崔冬律师
发布时间:2022-10-19
浏览量:56

“限高”针对“没钱还”的被执行人。“限高”是“限制高消费”的简称,当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时,法院就可以采取该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一般来讲,限高侧重在消费领域限制被执行人的“挥霍”行为,只要被执行人不履行完毕,对他的限高将会无限期延续。

而“失信”针对“故意不还钱”的被执行人。“失信”是指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使其在工作就业、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信用惩戒,它会使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违反限高会失信,纳入失信必限高。


以上内容由崔冬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崔冬律师咨询。
崔冬律师专职律师
帮助过1195好评数5
  • 咨询解答快
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正阳街235号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崔冬
  • 执业律所:
    河北昂然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
    11306*********113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河北
  • 地  址:
    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正阳街2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