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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制执行是怎么执行

作者:姜超  更新时间 : 2022-10-18  浏览量:90

导读:法院强制执行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启动的,法院强制执行一般是执行对方的银行存款、房车、厂房、股权、工资等可执行财产。强制执行的期限一般为俩年,自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一、法院强制执行是怎么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因此只要是生效判决书上明确的结果,都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没有起算金额,甚至很多非给付金钱义务的行为,也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有: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6.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7.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8.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等。而且,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二十四条:“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因此强制执行是不需要申请执行人支付费用的。

  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

  找法网提醒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 。

  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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