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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可以强制执行吗

作者:姜超  更新时间 : 2022-10-18  浏览量:237

导读:抚养费可以强制执行,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标准需要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以及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结合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一般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一、抚养费可以强制执行吗

  抚养费可以强制执行。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不给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以子女的名义起诉,要求给付抚养费;如果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的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给

  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三、离婚孩子抚养费可调整吗?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找法网提醒您,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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