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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的区别在于什么地方
来源:李方乾律师
发布时间: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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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的区别在于什么地方

  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的区别在于:

  1.犯罪结果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

  2.定义不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实施完成的是既遂。

  3.量刑不同: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减免,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犯罪既遂和犯罪未遂的特征是什么?

  犯罪既遂特征:

  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3.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

  犯罪未遂特征: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找法网提醒,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

  三、犯罪的既遂的形式

  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

  2.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

  3.结果加重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基本犯罪构成结果以外的严重结果的犯罪。

  4.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特别危险状态而构成既遂的犯罪。既遂犯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分则对所触犯法条规定的法定刑直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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