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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的房产离婚时怎样分配,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作者:李丹  更新时间 : 2022-10-10  浏览量:110

  一、夫妻共有的房产离婚时怎样分配

  夫妻共有的房产离婚时的分配有: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离婚时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离婚时房产分割原则有: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4.有利生产、生活的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三、离婚房产分割要什么材料

  离婚房产分割需要的材料有:

  1.房屋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离婚房产分割协议(或包含财产分割内容的法院生效离婚判决文书);

  5.离婚证(或法院生效离婚判决文书、调解书)原件;

  6.契税完税证明或纳税通知书或由税务部门在相关资料上盖免税章;

  7.维修资金缴存证明。


以上内容由李丹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李丹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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