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台做节目小记
来源:张乐明律师
发布时间:2009-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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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傍晚,在省电台和主持人飞扬做了一期“律师工作室”的节目。电台和电视台的区别对我来说,可能就是少了摄像机,多了耳麦!另外,好像门口的武警多了许多,连走道 也站岗查哨。
节目做的很顺利,居然有个咨询听众发生的工伤和我现在代理的一起工伤案件,案情基本一致,都是二级伤残。所以,我一口就报出了大概赔偿数额, 为那位听众感到庆幸。
其实,最担心的是自己的声音不好听,万一被熟人听到会被笑话,不过 ,飞扬用专业术语评定我的声音为“及格”。哈哈 ,稍宽心了!
为大众服务,为社会尽力,从而装点人生是我的宗旨。
继续快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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