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林达律师主页
曲林达律师曲林达律师
189-8618-3879
留言咨询
曲林达律师亲办案例
简述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来源:曲林达律师
发布时间:2022-10-08
浏览量:96

公司企业能够跟在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满足法定条件的同样可以和其签订劳务合同,二者之间的不同之处如下所示:首先,终止劳动合同,企业需要缴付政府机构所规定的社保等,并承担劳动安全风险;劳务协议,不需为职工交社保,并不对工作时出现的风险负责任,由提供劳动的职工自行负责。
法律依据:第二,劳动合同约定的是薪资,国家有标准工资的限定,不低于标准工资,同时,按薪资、薪金所得交个人所得税,以5000元为起征点。而劳务协议是劳务费,目前国内并没有最低限额的规定,同时,劳务费按劳务所得缴税。最重要的,终止劳动合同与劳务协议解除时赔偿不太一样,在职员工终止劳动合同时,要求事先提交申请或通知,公司企业解除时,必须给在职员工相对应的赔偿;而劳务协议能随时协商解除,同样可以按合同约定条件解除,不需要提前告知。

以上内容由曲林达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曲林达律师咨询。
曲林达律师专职律师
帮助过43377好评数541
  • 办案经验丰富
  • 服务态度好
  • 咨询解答快
武广写字楼3401
189-8618-3879
在线咨询
LAWYER INFORMATION
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曲林达
  • 执业律所: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
    14201*********523
CONTACT ME
联系本人
  • 服务地区:
    全国
  • 咨询电话:
    189-8618-3879
  • 地  址:
    武广写字楼3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