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能够跟在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满足法定条件的同样可以和其签订劳务合同,二者之间的不同之处如下所示:首先,终止劳动合同,企业需要缴付政府机构所规定的社保等,并承担劳动安全风险;劳务协议,不需为职工交社保,并不对工作时出现的风险负责任,由提供劳动的职工自行负责。
法律依据:第二,劳动合同约定的是薪资,国家有标准工资的限定,不低于标准工资,同时,按薪资、薪金所得交个人所得税,以5000元为起征点。而劳务协议是劳务费,目前国内并没有最低限额的规定,同时,劳务费按劳务所得缴税。最重要的,终止劳动合同与劳务协议解除时赔偿不太一样,在职员工终止劳动合同时,要求事先提交申请或通知,公司企业解除时,必须给在职员工相对应的赔偿;而劳务协议能随时协商解除,同样可以按合同约定条件解除,不需要提前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