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伟律师
郭伟律师

找法网律信通认证律师

服务更有保障

  • 信誉深度认证律师
  • 签订委托协议保证服务质量
  • 收费合理标准
  • 司法部门全面监督和保障
主办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专业领域:合同纠纷 公司企业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继承 人格尊严 征地拆迁 建筑工程 医疗纠纷 行政纠纷 知识产权 保险纠纷 互联网纠纷

电话咨询请说明来自找法网

157-3111-3609

接听时间:08:00:00-23:00:00

当前位置:找法网 > 石家庄律师 > 石家庄长安区律师 > 郭伟律师 > 律师文集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间做最合适?

作者:郭伟  更新时间 : 2022-09-20  浏览量:143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什么时间做最合适?


一、鉴定时间:交通事故中需要做伤残鉴定的,应当在治疗终结后及时鉴定


1、根据事实判断,提前鉴定可能导致伤残等级增高,损害赔偿义务人的利益;延后鉴定会使伤残等级偏低,损害伤者利益。鉴定时间不对会有鉴定结论被推翻或不被法院采信的风险。


2、治疗终结,一般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临床效果稳定是一个原则性概念,通常认为,治疗终结是伤者的病症和体征在撤出临床治疗的情况下不再继续恶化,比如受损伤的组织愈合,临床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没有继续治疗的必要,从而结束治疗,包括病情检査、确诊、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医疗措施的结束或者转入康复阶段。


二、向哪里申请鉴定:


在治疗终结后,伤者可向处理交通事故大队申请出具伤残鉴定委托书或者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伤残鉴定


以上内容由郭伟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找法网建议您致电郭伟律师咨询。

郭伟律师 主办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专业领域:合同纠纷 公司企业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继承 人格尊严 征地拆迁 建筑工程 医疗纠纷 行政纠纷 知识产权 保险纠纷 互联网纠纷

手  机:157-3111-3609  非接听服务时限内请: 在线短信咨询

(接听服务时间:08:00:00-2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