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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认购协议书》能否取得公司股权
来源:李海娜律师
发布时间:2022-09-16
浏览量:171

      【案情简介】小王想购买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于是就和某公司签订《股权认购协议书》,以10万元/股的价格认购了该公司5%的股权。公司给小王发放了内部股权证,但是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将小王记载于股东名册,没有为小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也没有保障小王作为股东应该享有的知情权、表决权、分红权等合法权利。

        小王多次与公司协商退出,公司最终也作出书面股东决议同意小王的退出申请,但是一直以资金不足为由一再拖延退还小王50万元股权认购金。小王无奈,一纸诉状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解除与公司签订的《股权认购协议》并要求公司返还50万元股权认购金。

      【争议焦点】对方律师在一审提出:小王退股违反公司资本维持原则,即投资人一旦成为股东,不能抽逃出资,要想退股只能通过转让股权或者让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份。

        那么小王是否已经成为公司股东呢?

        本案生效判决采纳了我方律师的大部分观点: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他人要取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需要与公司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公司本身并非股东,无权出售公司股份。虽然小王与公司签订了《股权认购协议书》,但是如果不继续与公司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小王并不能合法取得公司股权。

        因此即使有加盖公司公章的内部股权证,小王也并未成为公司合法的股东。公司书面同意小王退出,可视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了《股权认购协议书》,因此公司应当返还小王50万元股权认购款。

      【律师提醒】本案的意义在于提醒大家:要想购买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必须与公司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而只和公司签订《股权认购协议》,并不能让您合法成为公司股东。因为公司本身并无权出售公司股份,只有股东才有权利转让其股权。

        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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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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