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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情形规定
来源:河南光法南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发布时间:2022-09-13
浏览量:382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情形规定

  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情形规定有:

  1.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2.被告人脱逃的;

  3.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4.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人审理期限。

  二、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期限

  对于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期限,法律并未作明确规定,只对中止审理的情形有规定。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

  三、延期审理与中止审理的区别

  延期审理与中止审理的区别有:

  1.时间不同。延期审理只能应用在正在进行的审判过程中,中止审理是可以应用于法院得到案件至做出最后决定的期间里的。

  2.原因不同,引起延期审理是因为诉讼自己发生了故障,解决的办法是等其他的诉讼的完毕,所以延期审理是可以进行其他的诉讼的,中止审理是因为出现了不能违背的事情发生,解决办法和诉讼自己没有关系,所以中止庭审是暂停所有的诉讼。

  3.能够重新开始的时间不同,延期审理得产生是可以给出一个具体能够重新开始的时间,中止庭审后的开启时间是不能被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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