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6日,我和同事受当事人之托,前往天津武清区法院立案。在立案的过程中,武清区法院的流程规范,工作人员亦依法认真工作,对此向武清区法院的工作人员致敬。
当时,因武清区法院立案仅能以现金缴纳诉讼费,我向武清区法院工作人员提出异议和表达协助解决的意愿。在场的立案庭工作人员认真的向我解释各种现实的难题,在工作态度上,武清区法院的工作人员是值得肯定的。
出于对立案庭工作人员的理解,离开法院后,2018年12月20日,为方便群众和我的其他律师同仁立案和缴费,我个人向天津高院和天津财政局反映了情况,请求天津高院和天津财政局协助武清法院解决诉讼费缴纳方式难题。
2019年1月24日,天津市财政局电话告知我,武清法院于2018年12月24日已经可以实现转账方式缴纳诉讼费。
诉讼费缴纳问题的解决,是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高院和武清区法院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他们通过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中国和其他国家一样不完美,有着各种问题,解决具体问题靠大家 —— “世界的改变不是因为少数人做了很多,而是每个人都做了一点点”—— 作为一个在俗世生活的俗人,我也只能做一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