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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影响居住,可以退吗?
来源:四川融创律师事务所律师
发布时间:2022-08-29
浏览量:72

现在的房地产行业体量庞大,各个开发商鱼龙混杂,在挑选房源时稍有不慎就有可能买到问题房源,有的房源是有虚假宣传宣扬不实信息,有的房源是物业服务差劲,问题严重的甚至有水、电供应问题,影响正常居住,遇到这种情形可以退房吗?


基本案情

原、被告于签订济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房屋及地下室,但交付的地下室漏水严重,无法使用,收房当天即反映给被告,被告答应维修,直至数月后才组织维修,当时墙面已经大面积发霉,地面积水且臭气熏天,线路短路灯泡不亮,防盗门生锈严重,被告至今已多次维修仍无法使用。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原告与被告沟通多次,要求退房,均未得到正面回应,特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


法院审理

法院经过庭审认为,案涉地下室漏水严重,被告组织四次维修,但依然漏水严重且无法供电,导致原告收房后从未实际使用房屋,本案足以认定案涉地下室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原告请求解除合同,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


笔者认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17号)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我国法律为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已作出很多规定,但这些毕竟都只是事后的救济方式,会浪费购房者的时间成本,作为购房者,应谨慎选择房源,尽量从源头避免类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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