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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偷价值10万自行车100元卖掉

作者:李艳华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22-08-29 10:57 浏览量:175

一、男子偷价值10万自行车100元卖掉

  近日,河南洛阳,一男子偷走一辆价值将近10万元的自行车,转手倒卖给另一男子马某,双方讨价还价最终以100元现金、外加一些面包零食成交。马某后来发现自行车价值不菲,以5万3千元的价格在网上出售。民警假扮买家,将销赃嫌疑人马某抓获,目前该案盗窃嫌疑人也已归案。

  二、偷盗金额多少可以判刑

  偷盗金额一般在一千元以上可以判刑,具体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确定。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一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六万元为起点。

  盗窃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盗窃公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盗窃罪中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指哪些

  盗窃罪中“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下列几种情形: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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