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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虚开,有多严重?

作者:周浩鹏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22-08-16 16:45 浏览量:143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这是我们经常会听到的话。然而最近几年,逃税偷税事件导出不穷,其中不乏知名的公众人物(比如Fbb、Zs、Wy、Dl)。对于普通老百性来说接触最多逃税偷税行为莫过于是在路边听到别人吆喝“发票!发票!”,那这些在没和您交易就给您开具发票的人,是否犯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最高刑罚是处无期徒刑,并处五十万元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虚开上述以外的其他发票,最高刑罚是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简单来说,如果我们帮自已、帮别人虚开发票,或者找别人帮自已虚开发票甚至介绍别人虚开发票,都属于危害国家税收管理,都涉嫌刑事犯罪,会面临刑事处罚,最高刑罚可判处无期徒刑,而不再只是普通的逃税偷税行为,通过补税、交纳罚款就能解决

税收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而发票是税收征收的主要依据,对待发票开具需谨慎,切勿做任何损害国家税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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