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浩鹏 来源:找法网 更新日期:2022-08-16 16:44 浏览量:82
男女朋友谈恋爱过程中,由于双方的亲密关系,往往能轻易知道对方不少的秘密,比如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的账户密码。那如果其中一方背着另一方转款,将另一方账户的款项私自挪用,是否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简单来说,如果未经对方同意,将对方款项私自挪用,金额较大或者金额虽小,但存在多次的情况下,该行为将会被认定为盗窃罪,会面临刑事处罚,很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因此,在谈恋爱过程中,不要认为双方关系密切,随便将对方款项私自挪用,不问自取是为贼也。一定要注意好自已的行为,不然无形中可能就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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