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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交通事故赔偿是怎样的,工伤鉴定所需材料
来源:顾圣国律师
发布时间:2022-08-16
浏览量:89

  一、发生工伤交通事故赔偿是怎样的

  发生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具体赔偿规则如下:

  1.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2.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二、工伤鉴定所需材料

  工伤鉴定需要的材料根据工伤的发生情形有所不同:

  1.生产事故类的工伤,应提交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备案记录和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

  2.认定职业病时,应提交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原始资料(或健康档案)以及有职业病诊断权的医疗机构的病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或其他有效证明;

  4.由于机动车事故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的法律文书与相关证明。

  三、工伤问题咨询哪个部门

  工伤问题咨询的部门可以是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实践中,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是指市一级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而一般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往往会委托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接收材料、送达文书、调查取证等。由此结合实践,一般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参保地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立的工伤科、社保科等部门咨询申请工伤认定所需要材料以及注意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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